通知公告
学院新闻
发布时间:2025-09-10点击:
根据《中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经学生自愿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,现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0371-62506752。
上一条:智能感知与仪器学院(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) 2025年度国设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
下一条:智能感知与仪器学院(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)2025年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公示
【关闭】